“这住店的客人突然就不来了,房间内可能还有他的私人物品,却已经空房好几天,到底是怎么回事呢?”1月11日,省城濉溪路上某酒店的大堂经理给本报打来电话。
据该大堂经理彭先生介绍,今年1月1日,一名身份证显示为刘姓的男子预订房间,入住该酒店,“先预交了一些费用,到了3日后,又续费到5日,但5日晚上刘某却没有在这里入住,也没有退房,我们都以为他还会再回来。”让酒店工作人员没想到的是,刘某却再也没来过酒店。“打预订房间时留下的电话,有时开机却一直没人接听,有时则是关机的。”
据彭先生称,刘某入住该酒店时就和服务员打过招呼,除了得到允许之外,服务员不需进入该房间打扫或开展其它工作。因此,刘某的不辞而别,让酒店工作人员伤透了脑筋。他们随后拨打电话报警,但相关人员表示,这样的事情不便处理。“到现在这房门还是锁着的,你说急不急人!”彭先生说。
针对这种情况,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的杨静律师认为,酒店为了防止损失扩大,同时为了避免在结账时与住客发生纠纷而打开客房,可就客房内的住客私人物品委托公证机关办理公证。除了拖欠的房费之外,这笔公证费用也应该由未履行续费义务的住客承担。(丁贤飞